第1期

作者: 时间:2017-10-31 点击数:【

(3)行业特色院校(华东政法大学)

作为传统的政法“五院四系”之一,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学科优势明显,与其他学科差距较大,属于典型的行业特色型院校。与之类似的还有体育学院、音乐学院、戏剧学院等,是我国高校的主要类型之一。

华政创建“双一流”的基本思路是瞄准世界一流,通过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提高学校管理治理水平,注重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创建“一流政法大学”、“一流法学学科”。 “一流法学学科”的内涵是“法科一流、多科融合”;“一流政法大学”的内涵是以一流学科为标志,以一流内部管理水平为支撑,“特色鲜明、创新发展”。以一流学科建设支撑一流大学建设,或者说以一流学科(优势学科)建设为重点是行业特色型院校发展理念的典型特征。

在上海市高校的“二维分类”中,华政的坐标是特色性、应用研究性大学。因此,学校确定了“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愿景,并明确了达成愿景的“三步走”战略目标。分别以2020年、2030年和本世纪中叶为时间节点,确定了重点建设学科的水平性目标。以目标为指引,学校贯彻“开放办学、开门办学、创新办学”的办学理念,并设计了涵盖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国际化、重大合作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6大工程,22项计划),支撑战略目标的实现。

总体来看,上海市在“双一流”建设工作中起步早,统筹力度大。在总体规划、方向激励、政策引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地方层面确定了“双一流”建设的总体框架,给予了高校明确的指导。从高校层面来讲,部属院校探索“双一流”的建设道路各有特点,一般是基于对标国际标准,通过SWOT分析,寻找自身的发展路径。而相对于部属院校极强的自主性,地方高校更多地受到上海市政策的影响,具有极强的上海色彩。这一方面表现在高校的建设将对接上海需求作为基本定位。另一方面表现在建设内容和改革举措的设计方面,充分体现了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方向。无论是部属院校还是地方高校,在建设步骤、建设内容与措施选择上又有趋同性。如从建设步骤来讲,调研高校基本都确立了分类发展、分步实施的方案,2020年、2030年是创建“双一流”的标志性时间点。从建设内容和改革任务来讲,均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进行设计,其中师资队伍建设(常聘制、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管理体制改革是最受重视的切入点。

三、目前“双一流”建设面临的共性问题和困难

在调研中,通过与上海市教委领导、各高校领导及相关学科带头人的交流与讨论,调研小组了解到目前“双一流”建设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和具体困难。

(一)相关内涵及标准不是十分明确

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实际上有很多种不同的概念解释,并没有权威的说法,这方面在国务院的出台的文件中也没有明确的说明,所以实际上给了很多大学探索的模糊空间,也可能导致各个大学因建设标准不同而采取不一样的建设路径。以“世界一流学科”为例,关于学科的英文表述很多,包括Discipline、Subject、Program、Research Field等等,其实内涵都有所不同,而中国又有自身特色的一级学科分类,国外大学也较少讨论及进行所谓的“学科建设”,因此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到底建设是哪一种“一流学科”,是存在一定模糊度的。而且什么是世界一流的前列?什么是世界一流的行列?目前也没有官方的权威解释。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建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具体化的指导性标准,对于促进“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配套政策略显滞后

推进“双一流”建设,原计划是从2016年初开始,但是相关工作推进似乎不是那么及时,例如国家建设专项资金晚了几个月才拨付,“双一流”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至今尚未出台,“双一流”建设中“一流大学”是哪些?“一流学科”是哪些?现在也没有公布,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和高校缺乏相应的政策指导,自然也产生了一些非理性建设“双一流”的问题。

(三)存在一些“一窝蜂”和“冒进”的苗头

根据国务院的“双一流”建设方案,实际上对2020、2030和2050有三个阶段的规划目标。但是随着各地及各高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和举措的逐步出台,可发现有不少地方和高校提出了超越自身可能性的规划目标,有专家表示,如果把全国各地和各高校规划目标合并起来,可以发现远远大于国家的规划目标。而目前各地“双一流”建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攀比性,“一窝蜂”和“冒进”的苗头明显,其合理性值得进一步论证和思考。

(四)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的协调问题

不同类型高校对“双一流”建设的研判及应对政策各不相同,唯一共同的各类高校都想挤入“双一流”的建设范围,唯恐失去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同时,由于缺乏“双一流”建设的遴选标准,也导致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争先恐后的情形。一方面要考虑现有水平及未来可能性,另外一方面又可能有教育均衡发展的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情绪也可能重点支持若干所地方高校的政策举措。同时,量大面广的地方高校积极性如何保护和促进,可能与未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联系紧密。因此,如何很好地做好各类高校的协调发展也成为目前高等教育的一个共同话题。

(五)如何进一步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职能

教育部陈宝生部长提出教育的“四个回归”,其精神实质也是适用于“双一流”建设的。如何在“双一流”建设中更好地体现一流的人才培养,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毕业生,尤其是培养世界一流的本科毕业生,实际上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因此,除了追求一流师资队伍及科研水平的迅速提升,目前各高校在一流人才培养的建设与着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高层次人才竞争处于无序化状态

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双一流”建设的首要任务,因此受到了各地和各高校的广泛重视。目前,除国家部委外,各地和各高校均出台了各种不同类别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为了在高层次人才竞争中胜出,各地和各高校相关待遇和配套政策不断加码,形成了一种无序化的恶性竞争态势,而不是正常的良性人才流动机制。这样的无序化竞争是不利于“双一流”建设的,某种程度上还是有害的、不可持续的。

(七)一些改革任务任重道远、较难突破

由于外部政策不是完全匹配、改革动力不足、传统惯性等原因,高校“双一流”建设中的一些改革任务,例如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深度社会参与机制改革、第三方评价机制的改革等成为难点,短时间较难突破。此外,有些改革也不是高校自身可以推动的,例如建立深度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更好的外部资源募集机制等,都需要国家有进一步的政策引导和推动。

(八) “中国特色”如何进一步凸显,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是“双一流”建设应该坚持的基本标准,但是如何进一步进行细化与凸显,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和研究。由此也引发了后续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的问题,简单地用世界大学排行榜来作为参考标准是片面的,因为排行榜更多地是基于可比性指标尤其是论文发表和引用来进行评价。而备受关注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也发现了一些参评高校为了排名好看而采取的一些不合理的手段,例如已经发现有5所“985工程”理工类大学为支持部分工科评估,其理科整体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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