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简称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并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及范围
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重点及范围主要结合学校总体发展定位,围绕“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核心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重点资助的参考选题领域包括:
1.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与探索。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服务国家和首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
2.实施本科大类专业招生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探索。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为我校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尤其是长期在教学第一线的骨干教师,同时鼓励和倡导教学团队申报。
2.项目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申请人担任组长。
3.已有国家、北京市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的在研项目,且在2015年4月13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
4.课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教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教改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校级教改项目申请。
三、项目类别及审批程序
1.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学校支持经费上限: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0.4万元/项。
3.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
4.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参评的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推荐参评的申报项目不超过7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文法学院推荐参评的申报项目不超过8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参评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其它部门参评的申报项目原则上1~2项。
5.学院或部门初评。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原则、立项范围及预期的成果等进行初评,并予以学院或部门网站公示初评结果,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学校上报初评意见。
6.发展规划处对参加学校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组织校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7.评审通过的立项项目,在学校的公告栏公示后实施。
四、项目管理
1.为加强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各类项目都须有明确目标和阶段完成目标。
(1)重点项目结题前应完成两篇以上(含两篇)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一篇发表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版)),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报告。
(2)一般项目结题前应有公开出版物(如:在教育研究类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主编教材等),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报告。
(3)重点项目在项目跨年度进行一半时间后须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一般项目直接进行结题验收。各类教改项目没有完成规定要求的将不得结题。
(4)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独家标明“北方工业大学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成果”字样,成果名称应与课题立项通知书基本一致。课题负责人均应为论文、公开出版物的第一作者。
2.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北方工业大学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全部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经费报销须经项目负责人以及所在院、处级负责人核准签字。
3.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和《2015年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请在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公告栏下载。
本年度立项截止日期:2015年4月30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打印稿一式三份)和初评意见等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报送发展规划处(一教211)。
电子版相关材料发至fazhan@ncut.edu.cn。
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1.发展规划处将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相关材料。
2.各类中期、结题项目由各学院、各部门初评验收,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校专家评审小组审核验收。
3.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所需材料《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和《2015年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 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请在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公告栏下载。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截止日期:2015年6月15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打印稿一式三份)和《2015年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及初评意见等全部上报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报送发展规划处。
电子版相关材料发至 fazhan@ncut.edu.cn,联系电话:88803996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基金立项申请书
附件2:2015年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5:2015年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