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处 时间:2015-04-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领域与方向

选题要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导向,重视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学校“十三五”发展谋好篇、开好局。

(一)本科教学质量

本科生大类培养模式改革,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实践教学特色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学生素质教育,继续教育。

(二)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

优势学科及优势建设学科的建设和培育,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研究生管理体制,研究生德育工作、专业型与学术型学位分类培养。

(三)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辅导员、班导师队伍建设,学业辅导体系和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四)科研工作

创新科研管理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和经费管理制度。

(五)对外合作交流

中外合作办学,优秀人才的国际视野与国际竞争力

二、组织与实施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学院(部门)应着力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研究周期2年。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4万元,研究周期1年。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2.申请人同年度限报一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3.在研的国家、北京市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

4.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题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称“立项申请书”)中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三)项目评审

1.学院学术委员会(部门负责人)根据立项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初评,经学院(部门)公示后,汇总统一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2.发展规划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公示后立项。

(四)项目管理

1.重 点项目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学术论文,提交研究报告。其中,一篇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上发表。一般项目有公开出版物。 例如,教育研究类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主编教材等。对于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物,结题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论文用稿通知”(或出版合同),结题时间以 论文公开发表时间(或教材、著作等出版时间)为准。

2.研究成果须注明“北方工业大学××××年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成果”字样。重点项目主持人是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上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一般项目主持人至少是一篇学术论文(著作)的第一作者。

3.按照预算和北方工业大学财务管理制度使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自拨付之日起,当年执行完毕。其中,重点项目第一年拨付资助总额的90%经费,第二年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10%经费。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纸 质材料。(1)所有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2)审查合格的“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1份。(3)加盖公章的《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简称“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

2.电子版材料。“立项申请书”和“立项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zhan@ncut.edu.cn

邮件主题:学院(部门)+2016年立项申请

3.报送时间及地址

2016年5月13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敦品楼118室,逾期将无法受理。

联系人:刘侠

电话:88802996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指标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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