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0 点击数:【

京教高〔2017〕1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根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关于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国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人才培养水平是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来带动高校其他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北京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势,走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现就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聚焦服务“一带一路”及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首都民生福祉及学生全面成长,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提高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北京高校彰显办学优势和特色,着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引导高校牢固树立主动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支持高校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支持部分市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重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显著提升北京高校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及行业发展能力。

构建一流培养体系。引导高校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优化本科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更新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提升价值引导能力,推动形成教学相长的育人环境,构建体现北京高等教育优势与特色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

提高教师育人水平。坚持德为师先,引导教师将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完善体现教学岗位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增强各级各类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教师个人及团队开展育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推动高校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创新的学习环境,处理好教与学、学与思、知与行之间的关系,把握好德育与智育、已知传授与未知探索、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平衡,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培育大学生高尚品格、创新能力、健康体魄、审美素养。

(三)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始终。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推动价值引导、知识传授及能力培养相结合,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及创新创业教育相协调,深入推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坚持内涵发展。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着力引导高校坚持内涵发展,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强化办学特色,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育人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上来。

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高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推动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引导高校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坚持开放引领。以对外开放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推动高校紧密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以人才培养为纽带,强化国际合作、产教结合、科教协同,促进信息与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宏观统筹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1.加强人才培养研究。组建北京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研究专项,推动各高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相关研究及交流。鼓励高校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目标,在布局、规模、结构,办学定位、内涵建设、发展方向,学生成长、教师发展、教学改革等不同方面开展系统性、前瞻性、持续性研究。鼓励和支持同类高校按照专业门类、结合区域需求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与实践。

2.优化专业结构。实施北京高校一流专业建设计划,面向北京市属高校和中央在京高校遴选若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引导高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优势特色。实施北京高校一流专业群建设计划,针对专业布点量大面广的专业大类开展建设,有效提升北京高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统筹推进基础类、应用类专业建设及发展。完善专业预警机制,建立专业发展指数,引导高校建立和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资源保障 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3.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实施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为促进教学互动、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提供支撑。实施北京高校专业图书馆建设项目,为相关专业师生提供优质共享的图书情报服务。引导高校结合人才培养需求,加大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保障,打造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学习空间。

4.推动教学资源建设。实施北京高校优质课程建设支持计划,开展优质课程评选认定,引导高校重点围绕通识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课程建设,打造优质、特色、共享的北京高校优质课程体系。推动高校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各类课程教学中,发挥每一门课程的育人功能。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有计划地将学科、行业最新理论及实践成果引入本科生教材,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

5.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的融合,强化教育信息化对教学改革的服务与支撑。依托信息技术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深入、广泛应用,加快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和学习方式。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提升教师开展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鼓励高校利用信息技术开放校内资源,推动教材、课程、图书资料、实验平台等优质教育资源社会共享。

(三)强化实践育人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开展北京高校优秀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认定工作,引导大学生学有所思、学以致用,提升自主创新、自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本科教育教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拓展实验教学资源,提升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实验和实习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验和实习教学工作,切实提升实践育人水平。

7.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开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评选,实施北京高校示范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推动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实施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文化氛围。

(四)推动协同育人 促进资源开放共享

8.深入实施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双培计划”,稳定招生规模、优化合作模式、加强管理服务,推动合作院校专业教师间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办学优势,促进学生跨校园文化成长成才。继续开展“外培计划”,精选合作院校、完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监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专门人才。拓展“实培计划”合作资源,完善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机制,切实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9.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高校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高校参加访学或深造,吸引国外优秀学生来京留学或交流,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支持高校加强与国外同类院校交流,学习借鉴先进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及教学方法。支持高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稳妥实施法国夏斗湖国际办学项目,积极探索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

10.推动共享平台建设。继续支持北京学院、学院路共同体建设,为北京地区高校学生开展长期访学或辅修专业学习创造条件。研究制定关于虚拟教研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开展跨校教学研究与实践提供平台。支持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卓越人才培养高校联盟、博物馆联盟建设。推动高校学分互认、课程互选、教师互聘、资源共享。在推进京津冀高校联盟建设基础上,引导各类平台及联盟向津冀内高校开放共享。

(五)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教学与管理水平

1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北京高校教学名师奖、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奖等奖项评选工作,启动北京高校教学名师奖(青年)和北京高校优秀创新育人团队评选,引导高校加强高水平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实施教改立项支持计划,推动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及实践,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投身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强化教师爱岗敬业精神、思想引导意识、价值引导能力。

12.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定期开办各级各类教学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教学管理人员交流研讨,促进院校间教学管理经验交流互鉴,进一步提升教学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北京高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表彰,完善相应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教学管理体系更新升级,不断提高学校整体教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组成的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提升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教处,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

着眼于北京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整体提升,统筹考虑北京市属高校和中央在京高校,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对北京市属高校财务监管,确保人才培养投入。

(三)强化监督评价

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作为监督重点,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强化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审计和绩效考核。开展项目年度评估和结项验收,依据项目执行效果对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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