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上旬,我校发展规划办公室接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教函【2011】197号)文件,并已按文件要求及时通知我校曾获得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5年至2008年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有关结题的事项。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函【2011】197号文件,我校将对2005年至2008年获北京市立项的课题,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一般项目,含自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准备好所承担项目结题的准备工作,要根据京教函【2011】197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情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教函【2011】197号文件(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 各课题负责人须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全部上交材料交到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由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与北京市教委共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结题验收。
3、 重点项目由北京市教委高教处统一组织结题答辩、结题验收。
4、 面上项目(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其中三分之一以上需为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结题验收。
5、 答辩时间定于12月初。
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孙福伟
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电话:88803996,88802996
详细情况见:北京市教委高教处网站http://gjc.bjedu.gov.cn/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教函【2011】197号文件;
附件2: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4:2005年—2008年北方工业大学获批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