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30 点击数:【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各项发展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简称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并对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及范围

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重点及范围主要结合学校总体发展定位,围绕“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核心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重点资助的参考选题领域包括:

1.人才培养模式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紧密围绕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按照“质量立校,特色办学”和“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理念,研究具有我校特色和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探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专业培养体系建设、教师教学水平及能力提升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探索如何不断完善、总结和推广“三分”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

2.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与实践研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围绕学校多维实践育人体系建设,强化实践育人功能。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共享等方式,探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途径与方法;通过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大学生创新训练等实践教学软硬件平台建设,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通过推动实验室全面开放,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研究与开发,创新实验室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通过建立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资源配置、管理机制等相互作用、有机衔接的实践育人保障系统,有效促进教师、学生、社会互动协同发展的实践育人长效机制。

3.教育教学发展改革和制度及运行机制建设研究。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研究我校特色发展和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制度及运行机制建设问题,分析并探讨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在按类招生体制改革环境下,探索教育教学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为我校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尤其是长期在教学第一线的骨干教师,同时鼓励和倡导教学团队申报。

2.项目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申请人担任组长。

3.已有国家、北京市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的在研项目,且在2014年4月28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

4. 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申请者不得跨两个课题申请,项目参加者最多跨两个课题。

三、项目类别及审批程序

1.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学校支持经费上限:重点项目2.0万元/项;一般项目0.4万元/项。

3.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

4.各学院推荐参评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7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思政部参评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其它部门参评的申报项目原则上1~2项。

5.学院或部门初评。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原则、立项范围及预期的成果等进行初评,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学校上报初评意见。

6.发展规划办公室对参加学校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组织校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7.评审通过的立项项目,在学校的公告栏公示后实施。

四、项目管理

1.为加强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各类项目都必须有明确目标和阶段完成目标。

(1)重点项目结题前应完成两篇以上(含两篇)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一篇发表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第六版)中规定的教育类核心期刊),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提交相关研究报告;

(2)一般项目结题前应有公开出版物(如:在教育研究类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主编教材等),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提交相关研究报告。

(3)重点项目在项目跨年度进行一半时间后须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一般项目直接进行结题验收。各类教改项目没有完成规定要求的将不得结题。

(4)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独家标明“北方工业大学2014年度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与课题立项通知书基本一致。

2.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项目经费报销须经项目负责人以及所在院、处级负责人核准签字。研究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资料费、调研差旅费、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等,由项目负责人规划使用。此外,数码产品及相关硬件购置费及餐饮费等不得作为项目经费使用和报销。

3.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和《北方工业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请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下载。

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fazhan@ncut.edu.cn

本年度立项截止日期:2014年4月28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立项申请书(打印稿一式三份)和初评意见等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一教211)。

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1.发展规划办公室近期将对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相关材料。

2.各类立项项目由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组织校专家评审小组审核验收。

3.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所需材料《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三)和《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四) 请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下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发至fazhan@ncut.edu.cn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截止日期:2014年4月28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打印稿一式三份)和初评意见等全部上报材料(电子稿和打印稿)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

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孙福伟 联系电话:88803996

附件:

一、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基金立项申请书

二、北方工业大学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基金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三、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四、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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