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24 点击数:【

各学院、计算中心、图书馆及相关部处:

为了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总结、交流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更好地发挥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此次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推荐工作。

三、奖励范围

1、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2、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评奖范围主要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调整专业结构,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教师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四、主要完成人及所报成果须具备的条件:

1、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与教学管理中取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2、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风范。

3、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并无教学事故。

4、所报成果必须有二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重要贡献、有重要突破、有创新,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所有成果申报原则上要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实践应用的支撑;申报一等奖的成果必须要有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支撑。

6、已经获得过北京市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在此次评奖之列。

五、各单位初评要求

1、本次评奖设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和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按严格的评选程序先进行初评,两个

(含)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个人在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和初评。

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对于联合申报的成果,可适当增加主要完成人数量。

4、各单位和部门应将初评结果、初评报告及全部材料于3月12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

六、学校评审程序

1、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校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投票需有校学术委员会五分之四(含)以上委员参加。

2、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须有校学术委员会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3、各单位推荐的一等奖在校学术委员会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参加二等奖的评审。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须有校学术委员会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

4、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将实行异议制度,在评审结果公布一周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应署实名)对其中某项成果提出异议,由发展规划办公室组织复审,并及时向提出异议者反馈复审结果。

5、获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七、各单位推荐的教育教学成果奖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实践报告、教学文件及课件、成果鉴定书、项目验收报告等)及有关附属材料(一式二份)。

3、《申报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简介》(一式二份)(见附件3)。

4、各单位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汇总填写《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5、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fazhan@ncut.edu.cn.

八、其他

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日程由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安排。

由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本通知的解释。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3、申报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简介

4、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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