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办公室 时间:2013-04-21 点击数:【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各项发展任务,以“内修品质,外树形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并对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立项重点及范围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各项发展任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建设,强化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别是要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水平等方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的类别及审批程序

1.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分重点和一般两类。学校支持经费上限:重点项目15,000元/项、一般项目4000元/项。

2.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7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思政部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其它部门申报的项目原则上1~2项。

3.学院或部门初评。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原则、立项范围及预期的成果等进行初评,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学校上报初评意见。

4.申报的各类项目由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组织校专家评审小组审核批准公布实施。

5.为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控,各类项目都必须有明确目标和阶段完成目标,重点项目结题前应完成两篇以上(含两篇)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一篇须发表在教育类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并提交相关研究报告;一般项目应有公开出版物(如:在教育研究类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主编教材等)。学校将加强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监控工作,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没有完成规定要求的将不得结题。

6.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独家标明“北方工业大学××年度××××课题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与课题立项通知书基本一致。

7.项目主持人不得跨两个课题申请与参加,项目参加者最多跨两课题。

8.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是各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一般项目将优先考虑第一次申报的中青年教师。

9.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为2~3年;一般项目为1年。

10.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和初评意见等全部申报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各学院及有关部门从事教育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

2.已有国家、北京市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的在研项目,且在2013年5月6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

立项截止日期:2013年5月10日。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和《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请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fazhan@ncut.edu.cn

四、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1.发展规划办公室近期将对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完成相关材料。

2.各类立项项目由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组织校专家评审小组审核验收。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截止日期:2013年5月6日。

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所需材料《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三)和《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四)请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下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发至fazhan@ncut.edu.cn

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孙福伟 联系电话:88803996

附件:

一、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基金立项申请书

二、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基金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三、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四、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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